中新湖北网6月29日消息:26日晚,武汉青山区卫生监督部门捣毁了一个非法卤制品加工点,当场查获黑心老板添加在卤制品里的亚硝酸盐4500克、甲醛1500毫升。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测,查获的卤制品中亚硝酸盐的含量超过国家标准20倍。
据悉,该案是武汉市至今查处的最大一起食品掺毒案。25日,一青年在摊位上吃了牛肉面后,感觉不适,遂向青山区卫生防疫站举报,执法部门顺藤摸瓜,于26日晚10时许,在武东三村王家土库11号将掺毒者———鄂州人王某当场抓获。据王交待,他的加工点主要加工鸡鸭鱼肉,日销售卤制品10-15公斤,大都销售给武东居民。
据青山卫生局科长石汉生介绍,亚硝酸盐、甲醛均为化学制剂,在卤制品加工时常为发色剂、抑菌剂,使腌制肉鱼色彩鲜艳,国家规定每公斤食品中亚硝酸盐的摄入量小于20毫克。人体如摄入0.3-0.5克亚硝酸盐即中毒,它破坏人体血红蛋白,使人体因缺氧浑身发紫,3克亚硝酸盐可致人死亡。1996年在江岸区竹叶山,就曾发生过15人因食用亚硝酸盐过量的卤制品导致集体中毒的事件。(《市场指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