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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旅游局发布出境游提示:谨防“零负团费”陷阱


 

2007年11月04日 11:05    

 
 



 
 

  湖北新闻网11月4日电 湖北日报消息,针对近期火爆的出境游市场,湖北省旅游局发布预警,提醒准备参加出境旅游团的游客,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省旅游局表示,游客在报名前,首先要核实旅行社是否具有国家旅游局核准的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质。目前我省可以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只有21家,旅游者可登录“湖北旅游网”或“湖北旅游诚信网”查询,切不可选择中介公司和咨询公司。

  其次,签好合同。游客要与旅行社签订由旅游和工商部门联合制订的出境旅游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吃、住、行、游、购、娱等方面具体服务内容,在旅游日程安排方面要细化到游览景点的名称、游览时间、购物次数、是否有附加消费项目等。

  此外,提防“零负团费”陷阱,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可先查看国家旅游局印制的《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消费指引》手册,了解各出境旅游线路的参考价格,不要盲目追求低价旅游。

  省旅游局还提醒游客,按规定,购物次数不能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旅行社也不得强迫旅游者购物。如果游客在旅行社安排或推荐的购物点购买了假冒伪劣商品,有权要求旅行社先行赔付。(记者谢慧敏、通讯员张超)

 
编辑:裴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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