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新闻 > 正文

"公安局"来电称她涉嫌犯罪 女子报警"自首"躲过诈骗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2日 11:34 来源:中新网湖北

  中新网湖北新闻4月22日电 近日,咸宁市民张女士接到“市公安局”的电话称她涉嫌违法犯罪,需尽快投案自首。深信不疑地张女士主动找到辖区派出所投案自首,结果发现是诈骗电话。

  4月18日上午,张女士正在家中忙碌,突然接到了一名自称是咸宁市公安局民警的电话。电话中,“民警”告知张女士,她名下银行卡涉嫌金融诈骗,且诈骗金额巨大,现要求她本人前往市公安局处理。但因查询发现,张女士户籍在外地,“民警”要求张女士先转一笔保证金到公安指定账户作担保。

  “我是江西人,在咸宁居住,他将我的信息说得很清楚。”张女士说,接了电话后她深信不疑,怎么办?又惊又怕的张女士没有选择汇钱,而是赶紧拨打了咸安公安分局浮山派出所的值班电话向民警“自首”。

  接到张女士电话后,值班民警高度重视,一边电话中再三劝阻张女士打款,并说明这是诈骗电话,一边火速赶到张女士家中,将其带回派出所,以实际案例和常见的诈骗套路为切入点耐心讲解,有效避免了群众的财产损失。

  “幸好我给你们打电话报案了,要不然可要掉入陷阱了。”张女士感激地对民警说,如果没有民警的劝阻,自己可能已经转账给骗子了。张女士表示,回家后要把反诈骗知识转发到朋友圈,让身边的家人朋友都要提高警惕,守护好“钱袋子”。

  民警提醒,冒充公检法实施电信诈骗是一种常见的电诈手段,而且随着大家防骗意识的提升,骗子的诈骗话术也在不断“升级”。市民一定要牢记,电信、医保、公安、检察部门不会相互转接电话,公检法机关也不存在安全账户或者核查账户,更不会让公民提现转账汇款。

(编辑:丁喆)
关键词: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