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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开展风险普查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1日 10:11 来源:中新网湖北

  中新网湖北新闻7月21日电 (记者 梁婷)湖北全面铺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为提升全省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综合能力提供科学依据。湖北省政府新闻办20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情况。

  受特定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气候和水文条件等因素影响,湖北是中国自然灾害比较严重的省份之一。常见自然灾害有洪涝、干旱、滑坡、泥石流、崩塌、森林火灾、雷电等,偶见大风、冻雨、地震等,受全球气候变化、极端天气、经济建设活动等影响,全省重大灾害发生频次和危险性也有所增加。

  湖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爱东介绍说,此次普查不仅包含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森林火灾等多类型致灾要素调查,也涉及人口、家庭、房屋建筑、交通设施、三次产业等重要承灾体要素的调查,还涉及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资源(能力)的调査,是一次自然灾害风险要素的“全集”调查。同时,将开展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省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灾害单灾种和综合风险评估,编制各级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等,将于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

  他表示,普查将产生一大批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报告成果,不仅能直接为监测预警、应急指挥、抢险救灾、物资调度等提供数据和科技支撑,也能为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灾害综合风险防范、自然灾害保险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据介绍,该省普查工作将按时间节点推进。2021年7月21日至12月31日,湖北公安、夷陵、咸安3个试点县(区)按期完成数据质检核查及汇交,总结推广试点地区经验。9月底完成试点地区的评估与区划工作。统筹协调全省各地及主要行业部门,开展5个灾种致灾调查,形成全省人口、经济、农业、铁路、民航、通信、电力设施等数据集;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开展数据质检汇交,汇总形成全省调查数据集,形成第一批评估与区划成果;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编制各级自然灾害风险单要素地图、单灾种风险图和区域综合风险图。探索建立普查数据常态更新工作机制,推动普查成果在全省应用。(完)

(编辑:丁喆)
关键词: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