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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纪委监委出台“护航支点建设12条”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7日 09:22 来源:湖北日报

  “三督两保”推动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部署落实

  省纪委监委出台“护航支点建设12条”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宏斌、通讯员陈怡懿)保障重大战略实施、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近日,省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 为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纪律作风保障的意见》。该《意见》包括了服务保障支点建设的12条措施。

  12条措施的核心要义是全省各级纪委监委在支点建设中做到“三督两保”,即督主体责任落实、督政策措施落地、督廉洁高效服务,保护市场主体活力、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意见》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把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落实省委决策部署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视巡察、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紧盯责任落实、政策落地、机制完善、项目建设四个关键点,“室组地巡”联动,督促党员干部增强加快建设支点的责任意识,推动重大发展战略落实见效。

  《意见》出台后受到各界肯定,被誉为省纪委监委“护航支点建设12条”。

  “《意见》既要求严查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又引导党员干部把握‘亲’‘清’政商关系;还坚持刀刃向内,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理涉企案件,充分保障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这对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信心和有力保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王兆民认为。

  “该《意见》把护航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落实的措施具体化、项目化了,是一份服务保障项目清单、施工清单,突出了一个‘实’字,体现了‘拼抢实’的作风,体现了纪委监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主动作为。”武汉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李斌雄评价。

(编辑:裴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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