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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丹江口市“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2日 17:15 来源:中新网湖北

  中新网网湖北新闻8月22日电 (王琴)“3万元司法救助金已经打到刘某账上了,让检察官们费心了,你们真是雪中送炭,刘某让我一定要代为转达对你们的感谢!”21日,刘某的妻弟在电话那头连声表达对丹江口市检察院的感谢。

  3月10日上午,刘某与严某在丹江口市均大市场后门处,因卖菜摊位问题发生争执,后刘某被严某推倒在地,造成左腿侧面受伤。经鉴定,刘某左侧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案发后,由于对方家境贫困,刘某未获得赔偿。

  审查起诉阶段,案件承办检察官及时将此线索移送至该院第五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检察官了解这一情况后,依照相关规定迅速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检察官通过走访其所在村委会了解到,刘某今年88岁,属独居老人,听力残疾贰级,家庭主要经济来源靠政府救济(低保兜底),现因受伤需长期卧床休养,生活非常困难,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

  “刘某年事已高,身边没有亲人照料不行,除了护工日常照顾,还希望你和家人多看望和关心老人。”考虑到刘某受伤行动不便,检察官多次来到其家中,帮助其整理相关申请材料,完成司法救助申请,并通过多方沟通,联系到其妻弟郭某,叮嘱他多加照顾刘某日后的生活。随后,该院及时向刘某发放了司法救助金3万元。

  近年来,该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的通知》,将司法救助工作贯穿于检察办案的各个环节,切实帮助贫困当事人摆脱生活困境,做到“主动救助”“应救尽救”,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2件,救助1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5万元,其中10人为农村贫困救助对象,救助金额12.5万元,缓解了他们的实际困难,为助力乡村振兴贡献了检察力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完)

(编辑:丁喆)
关键词:丹江口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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