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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警方向袭警辱警行为“亮剑”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7日 16:29 来源:中新网湖北

  中新网湖北新闻9月7日电 (许俊富)近日,枝江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妨害公务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易某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2月23日下午,枝江市公安局交警接到报警,称有人饮酒后驾驶摩托车撞到了停在路边的车辆,驾驶摩托车的男子逃逸。接到报警后,交警大队立即开展调查。当晚10时许,蒋闻见、王学谦等民警在城区将摩托车驾驶员易某某查获。

  民警要求易某某配合调查,并依法扣押涉案摩托车。易某某情绪十分激动,拒不配合且态度粗暴,在民警重申相关法律规定后,对方仍不配合。期间,易某某躺在拖车前,阻止民警将摩托车拖离现场,并采用脚踢和掌掴等形式对执法民警进行殴打,民警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案件发生后,督察、法制、刑侦、治安等部门介入,民警随身携带的执法记录仪还原了整个事情经过,案件事实得以迅速查清。最终,易某某因犯妨碍公务罪受到刑事处罚。

  近年来,枝江市公安局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公安机关执法权威,保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尊严,通过健全维权工作机制,强化打击力度,态度坚决地向袭警辱警行为“亮剑”,全力维护人民警察执法尊严和合法权益,切实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据了解,发生民警维权案件,第一时间启动联动机制,督察、法制等部门介入核查定性维权案件性质,根据案件性质及时交办治安或者刑侦部门主办,根据案件影响程度适时邀请律师及新闻媒体随警监督指导,同步开展暖心慰问和心理疏导,切实为民警依法履职鼓劲撑腰。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枝江公安机关办理民警、辅警维权案件5起,刑事处罚4人,治安处罚2人,案件数及打击处理数均大幅下降。

(编辑:丁喆)
关键词: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