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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两部地方性法规涉及违建查处、供水管理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7日 13:12 来源:中新网湖北

  中新网湖北新闻9月17日电 (张芹  费志清)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7日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武汉市供水条例》《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市政府贯彻实施条例的安排。

  据悉,两部地方性法规均经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是一项复杂、艰巨、长期的工作。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主任陈祖华介绍,随着城市快速发展,面对当前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和违法建设控管措施不够精准、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新的条例明确了违法建设的情形,并明确治理违法建设的主体责任、执法责任、配合责任,形成治理违法建设的联防共治合力。

  源头巡查、及时劝阻、责令拆除、强制拆除……陈祖华介绍,条例一方面完善了违法建设的查处机制,另一方面提升违法建设当事人的违法成本,其中包括:对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的,强制拆除费用、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费用以及物品保管、处置、提存等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违法建设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执法机关可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加处滞纳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外,条例还规定建立信用记录机制,将违法建设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依法记入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

  “供水是城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副主任戴丰善介绍,《武汉市供水条例》对推进城乡供水用水一体化、优化获得用水营商环境、加强水源和水质监管、供水设施维护和应急处置、二次供水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以进一步提高供水用水的质量和效率。

  其中,在供水保障方面,条例明确规定,供水单位抢修、更换或检修供水设施,应当在24小时内恢复供水。24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水的,应当采取临时供水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完)

(编辑:裴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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