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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区检察院立案监督,再送服务“大礼包”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6日 11:17 来源:中新网湖北

  中新网湖北新闻10月26日电  (余佳)“我们在全国各地有很多分公司,内部管理体系复杂,资金、物流不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影响企业发展,这起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前不久,一起企业员工挪用资金案庭审结束后,涉案企业、武汉某大型医药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吴某说道。

  今年3月中旬,汉阳区检察院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定点联系企业工作。在一次对接情况时,吴某向该院反映了公司内部出现的员工挪用资金情况。

  原来,该公司主营医药分销、供应链服务等业务,经营规模大,业务遍布全国,总部设在汉阳区。3月初,公司了解到某分部员工熊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货款40余万元,便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未传唤熊某,也未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挪用资金这件事不单造成了资金损失,更重要的是如果处理不好,还会在公司内造成不良影响,破坏公司的管理体系。”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时,吴某担忧地说。

  检察官立即展开调查,梳理了企业与相关客户的往来对账函、产品出库单,查看了熊某的账户往来记录等电子数据,并询问了相关员工。检察官认为:熊某利用其职务便利挪用资金用于归还个人欠款及买房装修等生活开支,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其行为已涉嫌挪用资金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3月15日,汉阳区检察院制发《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并将相关材料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审查认为该案现有事实证据符合立案条件,于当日作出立案决定。

  8月17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公诉人结合案件具体事实和情节,进行了全面指控,就案件的社会危害性、量刑建议等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对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

  仅仅听到“警钟”还不够。为引导涉案公司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汉阳区检察院向其送出《关于防范化解企业法律风险的建议》《企业刑事法律风险体检表》等检察服务“大礼包”,为企业合规建设出了一份力。

(编辑:裴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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