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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市250万元奖励旅游企业创品牌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5日 15:55 来源:中新网湖北

  中新网湖北新闻11月5日电 (李俊国)11月4日,京山市财政下拨专项资金,对2021年度符合第二批认定类政策项目的2家旅游企业兑现了惠企奖励资金。太子山生态旅游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获得奖励资金200万元,花台山国家3A级旅游景区获得奖励资金50万元。

太子山生态旅游区
太子山生态旅游区

  近年来,京山市以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为突破口,突出旅游品牌创建,打造全域“硬核”优势。2018年出台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新引进由投资方自主创建并首次获评为国家5A、4A、3A级的旅游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对新引进由投资方自主创建并首次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的酒店,分别一次性奖励500万元、200万元等一系列的品牌创建扶持奖励。

花台山景区
花台山景区

  为更好地发展乡村旅游,将美丽乡村转化为美丽经济,2020年,京山市制定了A级村庄景区品牌标准,出台了创建A级村庄景区行动方案,对成功创建3A级、2A级村庄景区的主体,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资金。为解决乡村旅游产业链短板,2021年,该市出台扶持乡村民宿发展奖励办法,对达到乡村民宿评定标准甲级、乙级、丙级的民宿,分别给予每间客房1.5万元、1.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通过这些“干货”,京山将大力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提升京山旅游品质,形成山水休闲、特色运动、花鸟观光、乡村体验、康养度假、生态科普、文化旅游等完整的旅游产品体系,最终建成全国知名康养度假旅游目的地。

  此次奖励是《京山市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以来兑现的首次品牌创建奖励,另外,荆门市还将奖励太子山生态旅游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资金50万元,奖励资金达到300万元。市、县两级“真金白银”的扶持奖励,将进一步调动京山旅游品牌创建的积极性,提升旅游产品品质,夯实旅游产业发展基础,激发全市旅游发展活力。

(编辑:丁喆)
关键词:京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