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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法院+工会”合力化解劳动争议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3日 11:09 来源:中新网湖北

  中新网湖北新闻11月23日电 (朱瑶 卢银慧)11月16日,枝江市法院、市总工会联合调解一起因欠薪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当事人王某深受感动。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等达成协议,王某获得3万元赔偿金。

  一年前,王某进入枝江某公司工作。入职一段时间后,王某因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而选择辞职。离开公司一个月后,王某发现公司还未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于是,她选择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个案件是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后,用人单位对仲裁结果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案件争议焦点是劳动者因在用人单位就职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二倍工资,但是在请求仲裁时,仲裁席没有给予支持,所以劳动者向人民法院也提起了诉讼。”枝江市总工会调解中心调解员、骁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兰碧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调解中心了解情况后,立即委托律师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通过出具法律依据和调解意见,用人单位同意线下调解。

  后经当事双方多次沟通,达成了初步协议,当天到枝江市人民法院做正式调解。调解过程中,企业也通过“法院+工会”搭建的调解平台,为自己争取到了发展利益。

  近年来,枝江市积极参与全省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工作,市人民法院与市总工会等13家调解组织完成对接。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不用再“大费周折”和“撕破脸皮”地走法院程序,在部门联动的调解中心就能实现劳动争议化解,有效促进了劳动争议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丁喆)
关键词:枝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