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司法局构建四大平台 争创四个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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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湖北新闻12月8日电 日前,南漳县司法局被省人社厅、省委政法委联合表彰为全省政法队伍先进单位。近几年来,南漳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和大局来定位、布局和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坚持规范、服务、创新的工作理念,整合司法资源,构建“四大平台”,司法行政工作位居全市一流方阵。先后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等一系列荣誉称号,李庙司法所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司法所”,有多项工作被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转发。努力实现县委“有排名争第一、有考核争先进、业务工作出经验”的要求,以司法一域之光为南漳全局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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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创新位于全市一流方阵
一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面做好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普惠、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在全市率先推行法律援助案件律师代理制、点援制,构建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保障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今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435件, 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二是规范社区矫正监管平台。全面落实社区矫正法。创新社区矫正工作周制度,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衔接协调工作。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党委、政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近几年来全县无一起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三是构建民商行一体化纠纷裁决平台。放大、聚合司法行政资源,整合人民调解、行政复议、仲裁等司法元素,打造民商行一体化纠纷裁决平台。在全市率先设立襄阳仲裁委南漳办事处,发挥仲裁在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四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重点做好“三个结合”,坚持被动监督与主动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抽象行政行为监督与具体行政行为监督相结合,让行政执法监督成为整治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利器,展示执法监督的权威和形象,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服务中心位于全市一流方阵
一是当好县委、县政府的智囊、智库。从2012年以来,县司法局在全市率先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推进县委依法执政和政府依法行政提供司法方案,贡献司法智慧。
二是做好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从2012年以来,在全市率先推行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机制,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局领导和一名党员律师陪同县“四大家”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为领导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当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实现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信访纠纷,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三是在项目建设中植入司法元素。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在项目合法性论证、合同和各类行政征收、征用文件审查把关、纠纷处理等全过程中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四是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打头阵、当先锋。整合律师、公证、鉴定、调解等司法行政资源,在维稳处突中一马当先,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特别是在2017年发生的“1•20”突发事件中,县司法局主动请缨,依法、稳妥地完成善后处置工作,受到市、县领导的高度评价,彰显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大局意识、担当精神和专业水准。
法治建设位于全市一流方阵
统筹推进法治南漳建设。充分发挥依法治县委员会在法治建设中顶层设计、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管理,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今年来共参与审查、修改各类法律文书140件,确保了县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实现政府权力运行的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大力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南漳县连续两年在全市法治建设工作考核中排名第一。
队伍建设位于全市一流方阵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筑牢政治忠诚。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创新“党务工作日”制度,重点加强律师事务所等非公组织支部建设,以党建引领和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二是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服务年”活动,切实做到理念升级、系统升级、能力升级、效能升级。
三是聚焦“四化”建设,锻造过硬队伍。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建设要求,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全局干部职工没有一人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营造清清爽爽、风清气正、心齐气顺的机关文化氛围,为南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