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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警方破获一起虚假诉讼案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0日 17:30 来源:中新网湖北

  中新网湖北新闻12月30日电 (游小露 邓甜甜)2021年8月,丁某、黄某、许某、王某、郭某、陈某等六名被告人因诈骗罪分别被湖北省远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五年,其中,陈某曾是一名律师。

  上述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11月,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丁某在被公司委托成为湖北当阳某项目的工地项目负责人期间,于2015年11月至2016 年10月,与许某、黄某、许某、王某、郭某等4人及宜昌某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分别在当阳市人民法院起诉福建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求其承担给付责任的款项。

  2016年11月,法院冻结福建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资金2400余万元。2018年5月10日,福建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律师向当阳市公安局报案。

  经侦大队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发现丁某、黄某、许某、王某、郭某等人相互勾结,在律师陈某的具体策划下,通过办理虚假保证金手续,补签借款协议,伪造虚假账目单据,伪造借款凭证、借据和对账单等资料,制作虚假项目部财务账,然后通过虚假诉讼骗取福建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巨额资金的事实,一举突破这起经过精心策划的虚假诉讼案。

(编辑:丁喆)
关键词: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