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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3岁以下托育服务纳入普惠型学前教育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1日 09:08 来源:湖北日报

  抱起娃就没法工作,工作了就不能看娃

  “三孩时代”到来,代表委员支招——

  将3岁以下托育服务纳入普惠型学前教育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黄璐 李婷

  嘉 宾

  省人大代表、当阳市玉泉街办事处岩屋庙村党总支委员、中国计生协会副会长 刘兴红

  省人大代表、荆州市沙市区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部主任 向阳

  省政协委员、武汉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魏静

  “三孩时代”到来,育儿话题火热。

  其中,“谁来带娃”,尤其是谁来照看3岁以下的“小奶娃”,正成为许多夫妇的焦虑来源。

  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三孩生育配套支持措施,新增婴幼儿托位4万个,确保幼有善育。

  2021年11月26日,湖北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如何破解带娃难题?鼓励生娃还需如何发力?省两会期间,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支招。

  托育机构供给不足

  年轻父母“求托若渴”

  记者:3岁以下托育服务现状如何?

  向阳:3岁以下的孩子谁来管,是很多双职工家庭都会遇到的难题。目前可提供0岁至3岁幼儿托育服务的机构较少,而且缺少托育专业人才,很多家长担心机构资质和服务质量。此外,托育机构也面临办证难、缺场地、缺少政策指引等制约因素。

  我建议,大力发展高质量普惠托育机构。一方面,通过政策举措调动市场积极性,吸引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建高质量普惠托育机构,同时可以通过社区等创办公立普惠托育机构,充分考虑距离、价格、服务质量等家长最关心的问题。另一方面,加大托育专业人员的培养。托育机构不是早教中心,不可早教化、幼儿园化。同时,对托育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还需要一套标准化体系作支撑。

  鼓励“托幼一体化”

  推动有条件幼儿园开设托育班

  记者:对于托育难题到底该怎么解?

  刘兴红:数据显示,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接受正规托育服务的比例为34%,入托率仅为5.5%左右。托育问题成为群众“想生不敢生”的障碍之一。

  要尽快将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纳入以公立机构为主的普惠型学前教育服务体系,鼓励“托幼一体化”,推动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为城乡居民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务。

  同时,围绕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出台面向家庭的相关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将养育3岁以下婴幼儿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减轻家庭育儿经济压力。

  解决托育问题,还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等群团组织、相关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营造关爱婴幼儿的良好氛围。

  完善三孩生育配套支持措施

  探索科学生育成本多方共担机制

  记者:除了解决托幼难题,三孩配套政策还需要如何落地?

  魏静:探索建立科学的生育成本多方共担机制,在延长生育假的假期设置上,兼顾社会、企业、员工等各方利益,对企业实施生育补贴政策,利用税收减免手段,将雇佣的女性职工人数、当年有子女出生的职工人数、产假天数与税收优惠挂钩,打造“生育友好型社会责任共同体”。

  同时,建立健全男女共同承担责任的激励机制,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各自假期的休假天数,或者探索建立育儿假配额制,提高父亲的休假率和休假的实际效果。

  此外,加大对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纠纷的保护力度,除了从立法上予以完善外,建议通过集体协商方式签订女职工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予以细化。为因生育而暂时中断职业发展的女性,提供切实有效的创业和再就业培训服务,帮助她们树立信心、掌握技能,减少家庭经济压力,获得全面发展。

(编辑:裴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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