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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今年拟制定或修订18件法规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1日 08:49 来源:楚天都市报

  省人大常委会今年拟制定或修订18件法规

  包括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等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赵贝 通讯员王丹)1月20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开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向大会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法规性决定12件,打包修改23件、废止4件,批准设区的市和“一州两县”法规20件;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23件,开展执法检查6项、专题询问1项;作出决议决定8件;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5人次,人大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拟制定或修订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条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城乡社区治理条例、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18件,启动立法调研项目20件,深入推进协同立法和法规清理。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统筹运用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监督形式,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拟安排听取和审议义务教育“双减”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项目47项,开展科技创新专题询问。推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化常态化,就省级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等作出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做好人事选举和任免工作。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湖北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加强政治建设,筑牢人大工作的思想根基、理论根基;依法履职尽责,助力湖北乘势而上、“再续精彩”;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更好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着力建设“四个机关”,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编辑:裴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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