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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代理侵占购房款 京山公安为房企“堵窟窿”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1日 15:39 来源:中新网湖北

  中新网湖北新闻3月1日电 (徐敏 杨怡)近日,京山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快速侦破一起职务侵占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男,52岁,重庆人),涉案金额175万余元。在警方加速侦办下,已为受害房产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万余元。

  房产公司有内鬼,套取资金百余万

  2021年11月8日,京山某房产公司法人王某(化名)报警称:其公司开展账目清查工作时发现,代理销售负责人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在收取客户购房款后,采取部分或全部不上交公司的方式,侵占公司资金100余万元。

  利用职权钻漏洞,截流房款进腰包

  接案后,刑侦大队和经侦大队组织精干民警开展线索核查,并于2021年11月11日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李某传唤到案接受讯问。经查,2019年至2021年3年春节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利用房产公司委托其代为收取购房款的职务便利,用自己在外购买的收据加盖房产公司公章后,采取现金、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转帐的方式收取14名客户上交到该房产公司公司的购房款,对公司方面则只交付部分订金,通过以上手段共截留房款175万余元。

  周转不灵伸“黑手”,为还贷款占房款

  据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因管理不善,其投资的房产代理销售公司长期通过高额举债维持运营,其将非法侵占的购房款用于发放公司员工工资、偿还其公司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其私人的信用卡支出。李某知道自己的做法已逾越法律的红线,但他见一直无人察觉,便存着能够瞒过众人的侥幸心理,用侵占来的房款维持公司和私人的资金开销。

  当警察找上门时,犯罪嫌疑人李某便知道自己的罪行暴露了,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警方工作已为房产公司追回部分截留房款30万元。好在通过他上交房款的14名购房客户并未因此受到影响,部分客户已收房入住。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案件于2022年近日移送至京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编辑:丁喆)
关键词: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