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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戴电子手环 十堰检察机关开启“云”监管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3日 17:23 来源:中新网湖北

  中新网湖北新闻3月3日电 (鲍欢)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2日对两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办理完取保候审手续后,办案民警为其戴上电子防拆定位手环,检察官现场监督执行并进行电子手环监管规定告知。据悉,这是十堰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电子手环取保候审案件。

  “你是否同意戴上电子手环并接受实时监管?”“我同意。一定好好遵守取保候审期间各项规定,做到守规不越界。”

  在佩戴现场,公安民警、检察官充分释法说理,阐明不批捕的理由,随后向嫌疑人详细介绍了电子手环的功能、要求和注意事项。

  据了解,在以前办案中嫌疑人一旦取保候审,容易出现不到案的问题,人找不到,手机打不通,再次抓捕,极为耗费时间和人力,严重影响诉讼程序进行,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承担着巨大的办案风险和压力。

  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后,张湾区公安分局和张湾区检察院经过多番考察研究,联合推出电子手环监管机制,针对在检察环节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利用远程监控,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实行24小时“云”监管,后台管理人员可以随时随地监控,查询分析运动轨迹,而且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落实特定的监管要求,有效破解对采取取保候审非羁押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的监管难题。

  张湾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宁晓颖介绍,让采取非羁押措施的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佩戴电子手环,是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有力举措,一旦普遍应用能够解决案件批捕率高、审前羁押率高难题,实现司法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提升侦查监督工作的法治化、科技化水平。(完)

(编辑:刘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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