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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律师何艳芳获全国妇联表彰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5日 14:53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通讯员屠育红)3月9日,记者从武汉市司法局获悉,东西湖区律师何艳芳获由全国妇联颁发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个人。

  何艳芳,东西湖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多次荣获全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18年入选武汉“最美法律服务人”,2021年成为新一届普法网红团成员。

  在援助律师的岗位上躬耕12载,何艳芳始终奔走在为妇女儿童维权的道路上,以爱心与担当为桨,以法律为帆,尽心竭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荣誉的背后,是她对法治为民初心的坚守。

  2011年5月,年仅15岁的严某从事电梯安装工作时遭遇意外,经鉴定达到四级伤残。事发后,公司和项目负责人互相推卸责任,不肯赔偿。

  接手案件后,何艳芳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共收集到三份非法用工的证据。在她的推动下,这件历时三年、经过两裁三审的案子,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孩子争取到33万元的赔偿款。

  该案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进行了播报,并被省妇联、省司法厅评为“湖北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十佳案件”。

  “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是我的责任。”从事法律援助十多年来,何艳芳积极协助区妇联,帮助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在无良企业胁迫工伤女工签订的赔偿协议案件中,她积极奔走,帮助女工再次得到3.5万元赔偿;在办理的患癌女工被单位辞退案件中,帮助女工得到2.4万元的赔偿款。受援人为表示感谢,纷纷给何律师送来锦旗。

  近年来,何艳芳还为反家庭暴力联合机制建设、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困境妇女儿童救助等重点领域作出积极贡献,切实让妇女儿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这份荣誉对我来说是鼓励、更是鞭策,我将坚守初心,继续在法律援助的工作岗位上发光发热,用心用情服务好弱势群体。”3月9日,武汉市妇联主席雷萍等一行来到东西湖区司法局送来荣誉奖章和证书时,何艳芳这样回答。

(编辑:丁喆)
关键词: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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