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3月30日电 (吴道敏 赵绮文 余骊)3月29日,从洪湖警方获悉:男子陶某因盗窃罪三次获刑,刑满释放后并未“浪子回头”,仍然偷盗成性。3月15日,洪湖市公安局大同派出所在“雷火2022”专项行动中将盗窃累犯陶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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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该所民警连续接到多名群众报警:称自己的电动车或电动车电瓶被盗。为加快破案速度,及时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该局刑侦大队对案件进行深度研判后,将有重大作案嫌疑车辆信息推送给大同派出所。该所办案民警通过调取监控视频、摸排走访,多角度、多方位缜密侦查,发现嫌疑车辆已前往湖北省仙桃市。
3月14日,该所民警奔赴仙桃市,在当地警方协助下,找到了停放在仙桃市时代天骄小区门口的嫌疑车辆,经过一天时间的蹲守,办案民警于3月15日19时许,将准备上车离开的嫌疑人抓获。
经查,嫌疑人陶某(男,27岁,湖北省仙桃市人)是一名劣迹斑斑的前科人员。从2013年起,陶某在湖北省内多处流窜作案,3次被判刑入狱,因而反侦察能力较强。陶某到案后百般抵赖,但在大量证据面前,民警最终突破其心理防线。陶某如实供述了其于3月10日凌晨在大同湖管理区作案6次,盗窃电动车2辆、电动车电瓶4组的犯罪事实,涉案价值9000余元。
经查,十几岁时陶某因“学不进去”从学校退学,流入社会后,交结了不少狐朋狗友,从而上了“贼船”,2013年就因盗窃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出狱后陶某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分别于2017年、2020年又因盗窃被判刑。这一次,他刚刚刑满释放3个月,又因盗窃被洪湖警方抓获。
目前,陶某已被洪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等待他的将是第4次牢狱生涯。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