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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45条措施帮助服务业中小微企业
长江日报
2022年03月31日 08:51
2022年03月31日 08:51 来源: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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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讯(记者吴曈)3月30日长江日报记者获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帮助服务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稳住预期。

  记者梳理发现,《若干措施》共包含42条纾困措施和3条保障措施,既有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也有针对餐饮业、零售业、文旅体育业、交通运输业等特定行业的精准帮扶对策,含金量满满。

  《若干措施》提出,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继续分别按照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2022年,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当年新购置的单价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3年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

  针对中小微企业的政策优惠,在“降费”上的力度再次加大。《若干措施》提出,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其中特别明确,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30人)以下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企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

  在房租减免方面,《若干措施》明确2022年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位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减免6个月。

  对于餐饮零售、文旅体育、交通运输等特殊困难行业,《若干措施》包含实施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失业工伤保险缓缴、金融扶持、业务拓展等针对性支持政策措施。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