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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施行落户新政 全面放开城市(城镇)落户
三峡日报
2022年04月08日 11:17
2022年04月08日 11:17 来源:三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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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市(城镇)人才人口聚集的通知》,《通知》明确,即日起全面放开城市(城镇)落户,促进全市人才汇聚、人口稳步增长和结构改善。

  《通知》明确,即日起全面放开城市(城镇)落户。新的落户政策主要有六方面:一是实行城市(城镇)落户登记管理。取消城市(城镇)落户限制,实行城市(城镇)落户登记管理服务。落户申请人的登记地址以其《不动产权证书》的登记地址为主;未购买住房的,可选择在市县人才中心登记、投靠亲友登记、行政及企(事)业单位或者社区集体户登记。二是大中专毕业生来宜直接落户。三是保留大中专院校录取入学、入伍公民户籍。四是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五是设立企(事)业单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来宜人才人口可在企(事)业单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落户。六是鼓励人才人口家属随迁落户。来宜人才人口父母(含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等可同步迁入宜昌落户。县市及夷陵区引进的人才及其随迁家属,可根据个人意愿在宜昌城区落户。

  《通知》要求,要简化办事流程,优化落户服务。全国范围内户口迁移、开具户籍类证明实行“跨省通办”;省内迁入落户实行“一网通办”;迁入落户与相关事宜实行“一事联办”;招工招聘落户实行“上门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实行“省内通办”;同时优化落户登记服务。全面开通电子身份证件。

  《通知》要求,要加强政策衔接,强化工作的落实。完善户籍迁移配套政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实行户籍业务办理“终身负责制”。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