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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统筹资金18.85亿元,支持3770个村发展集体经济
湖北日报
2022年05月17日 09:14
2022年05月17日 09:14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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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报讯(记者黄璐、李婷)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乡村治理密切相关。5月16日,在湖北省委召开的“喜迎党代会 荆楚谱新篇”第一场新闻发布会上,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陈志勇介绍,近年来,全省农业农村部门大力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断厚植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经济基础。

  强化政策导向做“加法”,明确发展“硬任务”。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压实县级党委主体责任;统筹资金18.85亿元,按每村50万元标准,支持3770个村发展集体经济。

  开展专项治理做“减法”,优化发展“软环境”。开展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防止资产流失,为村集体挽回损失3.8亿元。在全国率先整省推进村级化债,减轻债务负担,已化解108.2亿元,占锁定债务总额的53.5%。全面启动清廉村居建设,已建成示范村570个,营造良好的集体经济发展环境。

  推进产权改革做“乘法”,激活发展“新动能”。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23778个,给4100万人确认集体成员身份和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形成紧密联系的利益共同体。推广公安、嘉鱼、通山等地经验,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清理“问题合同”,盘活土地资源,积极招商引资,实现产业发展、集体增收、农民受益。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55个,推动乡村要素资源规范交易、增值溢价,累计交易金额315亿元,平均溢价率达到2.8%。到2021年,全省农村集体资产达到2132.1亿元,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243.9亿元,分别比2017年增加38.3%、25.8%;全省89.3%的村年经营收益达到5万元以上,比2017年提高36个百分点。

  “下一步,全省农业农村部门将继续按照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要求,结合农业农村部门职责和农村实际,推动全省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湖北特色的乡村善治之路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陈志勇说,要挖掘改革的“深度”,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各司其职、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加大扶持的“力度”,力争到2025年基本化完锁定债务,实现清廉村居全覆盖,推动出台更多新的扶持政策。拓展发展的“宽度”,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发展多产业、多业态,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不断增加财产性收入。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