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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张湾区推行不起诉教育矫正工作制度“叫醒”酒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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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8日 10:23
2022年05月18日 10:23 来源:中新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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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被不起诉人现场观看酒驾警示教育片 柯岚 摄

  中新网湖北新闻5月18日电 (鲍欢)在十堰市交通安全宣教中心,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16日对5名因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并现场开展普法教育并予以训诫。这是该院首次对醉驾不起诉案件适用不起诉教育矫正工作制度。

  为了突出检察机关在交通整治中的职责使命,强化危险驾驶案件犯罪嫌疑人对犯罪行为的认知,避免因为不起诉产生“犯罪成本过低”的错误认识,合法合理适用不起诉权,改变以往相对不起诉“一放了之”的情况,张湾区检察院探索建立了危险驾驶案件不起诉教育矫正工作机制。

  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公开宣读并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理由说明书》,现场对被不起诉人释法说理,现场开展训诫教育,希望各被不起诉人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今后的生活中切勿触碰法律的“高压线”,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实现法律教育挽救的目的。

  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后,检察官责令5名被不起诉人具结悔过,现场观看酒驾警示教育片,重学交通安全知识,使用VR设备模拟体验醉驾。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我们以后一定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了。”活动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此次宣告让他们深刻认识到了酒后驾车的社会危害性,承诺将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切实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通过警示教育、行为矫正,深化认罪悔罪效果,增加‘醉酒驾车’的法律成本,叫醒‘酒醉’人,警醒身边人,打消市民的侥幸心理,同时尽最大可能降低危险驾驶罪的社会成本,避免因具有犯罪前科的从业禁止及子女入学就业审查受限,影响一个家庭几代人的生计福祉。”张湾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梁现成表示,危险驾驶案件不起诉教育矫正工作机制是检察机关对符合不起诉条件但需要进一步考察的危险驾驶案件犯罪嫌疑人,在征得犯罪嫌疑人同意的前提下,要求犯罪嫌疑人按照规定完成教育矫正内容,以达到刑罚目的,既能让犯罪嫌疑人自我反省,又能体现教育和惩戒的法律权威。(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