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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打造立体化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
湖北日报
2022年06月06日 15:30
2022年06月06日 15:30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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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压震慑与生态修复并重 能动司法与多元共治并举

  蔡甸打造立体化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

  6月1日,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沉湖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该司法保护基地,由蔡甸法院和区园林和林业局联合设立。蔡甸法院将以此为阵地,打造集司法保护、法治宣教、环境资源执法司法协同联动于一体的生态保护平台,构建“环资合议庭+司法保护基地”立体化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

  蔡甸区拥有沉湖国际重要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后官湖国家湿地公园、索子长河省级湿地公园和桐湖省级湿地公园。近年来,蔡甸法院把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为蔡甸区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长江生态环境资源高水平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今年5月,蔡甸法院开庭审理了黄某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被告人黄某某因在沉湖附近鱼塘非法狩猎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同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处黄某某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600元。

  2019年以来,蔡甸法院已审理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31件。

  一方面是对破坏湿地生态犯罪,保持从重打击高压态势;一方面是探索从惩治生态环境犯罪到修复青山绿水、从事后打击到事前预防、从局部保护到全面覆盖的“三位一体”审判模式。

  2020年10月,被告人张某华在蔡甸“一江两山”绿化带内非法砍伐219棵水杉树。

  谁破坏,谁修复。为让补植复绿遵循自然规律,抢抓春季植树的有利时机,蔡甸法院依法作出先予执行裁定,要求张某华在规定期限内补植300棵水杉。同时,将被告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情况,作为对其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

  生态环境保护,离不开司法利剑,也离不开各部门聚指成拳。

  蔡甸法院构建生态保护多元共治格局,加强与公安、检察、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动。该法院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具体制定了联席会议、大要案会商、认罪认罚衔接、简案集中办理和速裁、涉案财物处置、公益诉讼协作、刑事和解配合、业务联学联训等机制;与林业局合作,通过以案普法等形式,举办生态保护等专题讲座。

  生态保护,久久为功。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实施。蔡甸法院将学习好贯彻好宣传好湿地保护法,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用司法利剑守护碧水蓝天。(刘辉)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