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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当好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
中新网湖北
2022年09月17日 17:49
2022年09月17日 17:49 来源:中新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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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湖北新闻9月17日电  9月16日,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召开,传达学习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国斌主持会议并讲话。

  王国斌指出,市委七届三次全会全面分析了宜昌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的新形势新任务,审议通过了《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的意见》《中共宜昌市委七届三次全体会议决议》,是一次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的重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迅速动员部署、深刻学习领会,引领带动全市人大系统兴起学习贯彻热潮,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全面调校到、重点聚焦到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王国斌强调,要着眼全局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典范城市建设上来。

  要站在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领会。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是宜昌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宜昌践行“国之大者”、服务国家战略的上游担当。

  要站在助力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维度深刻领会。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是省委赋予宜昌的全新使命和重大考题,是宜昌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自觉行动和具体实践,也是助力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宜昌方案、宜昌答卷。

  要站在发挥宜昌优势建设理想之城的深度深刻领会。要把市委六届十五次全会、市七次党代会与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一体领会、融会贯通,厘清典范城市与六城五中心、发展与保护、全局与局部的关系,把握好争当长江生态保护修复的典范、打造新样板,争当城与山水和谐相融的典范、绘就新画卷,争当产业绿色发展的典范、激发新动能,争当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典范、建设新家园的重点任务。

  要立足职能发挥优势,切实把市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人大履职上来。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理解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的理论精髓和实践要求,坚持围绕中心大局,及时把市委的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强化法治引领保障。聚焦立法重点,适时调整立法规划计划和立法项目推进时序,加快推进养犬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机动车停车管理、城市大脑建设等立法工作,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流域保护、城市开发建设管理等加强立法、制定铁律、强化保障。

  强化重点工作监督。聚焦长江大保护重点领域做好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等监督工作,强化长江保护法、清江流域保护条例、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推动典范城市相关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强化民意民智汇聚。奋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模范实践地,坚持共同缔造理念,积极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和天然优势,全面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为典范城市建设凝聚最广泛共识、团结最广泛力量,组织发动人民群众共建共享典范城市建设成果。

  要对标典范提升能力,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市委中心工作上来。

  着力提升专业能力。立足变局时代,对标典范城市,人大干部专业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人大工作的新领域越来越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学中干、干中学,不断提升服务发展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法治思维能力和履职保障能力,推动提升人大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

  着力加强品牌特色工作。各专工委室要努力吃透典范城市建设的基本内涵、内在要求、着力重点,推动各项品牌特色工作更加聚焦、更加深入,推出更多成果、作出更大贡献。

  着力深化“双五”活动。要常态长效、常抓不懈推进“双五”活动,在思想破冰上深入推进,在队伍建设上持续用力,在改进作风上一以贯之,坚决杜绝“躺平”状态,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奋力当好典范城市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为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洪福、陈华、罗毅和秘书长熊长权出席会议;常委会副主任望蓉列席会议;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各委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