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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经营甲醇屡教不改 危险作业终究刑责
中新网湖北
2022年09月27日 16:29
2022年09月27日 16:29 来源:中新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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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抱着侥幸心理,总觉得偷偷搞就再也不会被发现了,没想到……”9月15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被钟祥警方传讯到案。近日,钟祥警方成功破获一起因非法存储、经营危险化学品甲醇,被应急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而拒不执行的危险作业案。

  “我给别人打工时掌握了甲醇的购买和销售途径,后来我为了赚更多的钱就开始单干了。”2016年4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没有相关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主动联系荆门某化工厂购买甲醇,并将甲醇存放在郢中镇乡下的厂房中,后出售给各个餐馆用作燃料。经营了一段时间后,王某发现其中的利润并不像其想象的那么高,为扩大客源,王某主动向钟祥城区的一些餐馆推销自己的甲醇,并承诺免费提供以甲醇为燃料的专用灶具。同时,王某将甲醇和水按5:1的比例进行稀释后再进行销售,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从此后王某的“生意”日渐兴隆,基本上每月都会找荆门某化工厂购入3吨左右的甲醇,但王某始终没有意识他已经逾越了法律的底线。

  2019年9月,王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钟祥市公安局查获,并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但他丝毫没有吸取教训,照常经营“燃料生意”。2020年8月,钟祥市应急管理局发现王某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甲醇,故责令其停止经营,并处罚款10万元。王某在受到公安机关和应急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后不但不停止非法活动,反而加大了甲醇的购入,并且为了逃避检查,王某将储存甲醇的地点悄悄转移到了一废弃的猪圈内。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22年9月,钟祥市应急管理部门在郢中镇一废弃猪圈内查获了王某非法储存的5吨甲醇,因其涉嫌危险作业罪,遂将该案移交钟祥警方办理。经查:2016年以来,王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甲醇200余吨,非法获利15万余元。且王某储存甲醇的场所周边50米范围内有群众居住,并未设置防爆电气设备、未安装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不具备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刘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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