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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网购热度渐浓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
湖北日报
2022年11月03日 10:04
2022年11月03日 10:04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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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商卖货须“亮证” 退货定金也得退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双十一”提示

  湖北日报讯 (记者汪子轶、通讯员郭姗姗、禹静)连日来,“双十一”网购热度渐浓。11月1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双十一”促销合规提示,要求电商平台把牢市场准入关,提醒商家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亮照”“亮证”经营。

  该提示指出,和线下店铺一样,商家应依法在显著位置公示证照信息,平台经营者须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标经营,引导其依法履行主体资质、交易规则等信息公示义务。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要把好平台准入关,加强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核验登记,依法记录、保存活动期间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

  为帮助消费者在“花样促销”中保持理性,网络交易经营者应依法对促销信息进行公示,全面、真实、准确、及时披露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规范订(定)金、优惠券的使用方法等信息。该提示还明确指出,商家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设置定金不退、增加限退条件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双十一”期间也是物流纠纷的多发期。省市场监管局提示,网络交易经营者要及时主动化解网络消费纠纷,积极落实先行赔偿制度,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建议平台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建立物流保障应急预案,提高配送效率,妥善处理好因疫情造成的物流纠纷,确保促销活动有序开展。

  同日,省消委发布今年第11号消费提示,建议广大消费者切勿选择首页没有列出互联网信息备案、营业证照及其他特定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资格证件等信息的无证照经营电商平台;网购时商品介绍页面截图、聊天记录、支付记录等在发生争议时均可作为证据;认清“定金”“订金”之分,避免因购物计划变更带来的损失。必要时可通过12315热线电话或12315微信小程序进行投诉。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