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12月14日电 (吴道敏 胡颖)12月13日,洪湖市公安局峰口派出所民警和辖区群众联合救助一只受伤的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大麻鳽。
“警察同志,我发现一只长相奇怪的鸟,好像受伤了,你们看看是国家保护动物吗?”12月13日中午1时许,辖区一位30多岁的年轻人提着一只大鸟来到峰口派出所,称在自家院子里发现一只从未见过的鸟,请求公安机关进行救助。
该所民警迅速上前查看,发现这位“不速之客”呈黄褐色、嘴尖细长,警惕性极高,且十分凶猛,一旦有人靠近便会伸长脖子进行攻击。
因此鸟翅膀受伤,无法起飞,民警当即对鸟的伤口进行了消炎处理,同时,电话联系洪湖市公安局森警大队和洪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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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相关专业人员介绍,这是一只大麻鳽,1992年权威部门统计:在我国只有230多只,2000年被国家林业局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为使其得到专业的救治,民警将大麻鳽送往到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野生动物收容站进行进一步的治疗保护,待其伤势恢复之后放归大自然。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