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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首例申领身份证业务实现“跨省通办”
中新网湖北
2022年12月16日 17:32
2022年12月16日 17:32 来源:中新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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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湖北新闻12月16日电 (张君 任建平)“跨省通办申领身份证这项业务实在太方便了,不然我就得赶回800多公里外的老家重庆,替我省去了很多麻烦””12月15日上午,居住在枣阳市吴店镇的重庆籍居民胡女士在办理了身份证后,高兴地说道。

  这是枣阳市公安局在襄阳作为试点地市全面开通首次申领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后,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的又一项便民举措。

  此前,胡女士因长期居住在枣阳,期间一直没有办理身份证,迄今仍然使用的是黑白的一代身份证,这给她出行、就医等日常生活带来了不便。因胡女士从未在户籍地重庆市申办过身份证,种种原因之下也回不了重庆,此事一直搁置至今。

  12月15日,在吴店派出所驻村辅警的政策宣传下,胡女士得知了目前襄阳市的“跨省通办”身份证业务,于是急忙拨通了政务中心户籍窗口民警的电话。窗口民警热情向胡女士介绍了首次办身份证的相关政策,这让她喜出望外,当场申请了“跨省通办”服务,来到政务中心不一会便成功办好了身份证。“才半个小时的功夫证就办好了,效率真的是高!”胡女士感叹道。

  据枣阳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介绍,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是几年前已开通的二次办证“跨省通办”的延伸。

  据了解,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对年满16周岁的居民,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居民首次申请办证,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申领居民身份证时,申请人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材料,签订书面承诺书。未满16周岁的,需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申请材料。

  枣阳警方将扎实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继续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加强与全国其他省市的协同配合,逐步推开群众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的受理范围。逐步扩大户籍、证件通办业务范围,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