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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跨境电信诈骗 集团“老板”最高判处18年有期徒刑
中新网湖北
2023年02月20日 14:42
2023年02月20日 14:42 来源:中新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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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庭审现场 陈永铧 摄

  中新网湖北新闻2月20日电 (王田甜 刘言)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消息,近日,武昌法院一审判决,武汉中院二审维持的被告人叶某、林某等15人犯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一案中,叶某、林某等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其他骨干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五至十八年不等刑罚。

  法院经审查查明,2020年,在叶某、林某、贺某的组织、领导下,该案被告人偷渡至境外,组建80余人相对固定的犯罪集团,利用虚假的赌博平台,采取国内引流、导师带操作等方式、以小额盈利诱惑他人充值、投注,进而通过后台操纵输赢,向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达2300余万元。同时,该犯罪集团还多次在国内招募成员,联系中缅边境的“蛇头”,采取通过隐蔽路线,逃避边防人员检查的方式,组织60余人非法出境至缅甸参与犯罪活动。

  法院认为,被告人叶某、林某、贺某已构成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其他12名被告人分别构成诈骗罪和(或)偷越国境罪。因其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属于犯罪集团,且在境外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酌情从严、从重惩处。

  据了解,武昌区人民法院在一审审理期间,高度重视追赃挽损工作,联合公安、检察,查封、冻结、扣押涉案银行账户、证券资金账户以及被告人房产、车辆若干,尽最大努力保障被害人的财产权益;同时“以案说法”开展反电信网络普法宣传,邀请武昌区14个街道、社区的法律工作者代表现场旁听庭审,在司法实践中与群众保持良性互动,不断增进群众对《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认知认同。(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