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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湖北日报
2023年03月09日 10:36
2023年03月09日 10:36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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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报讯(记者杨然)3月7日,《武汉市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发布,该市将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不断健全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区级政府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责任,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示范城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根据《实施办法》,武汉市将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构建区、街、村级路长组织体系,设立区街两级“路长制”办公室和乡村道专管员。各街道(乡镇)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等情况,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方式招募并管理乡村道专管员,原则上每名专管员负责乡村道里程不超过30公里。

  《实施办法》要求,区、街、村级路长应当结合相关工作对管辖路段进行不定期巡查。区级路长每季度不少于1次,街级路长每月不少于1次,村级路长每周不少于1次,乡村道专管员对所负责路段日常巡查每周不少于2次,对检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督促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级“路长制”办公室应当制定相关考核评价办法,重点考核路长日常履职、任务完成、媒体曝光及群众投诉办理等情况,实行奖励激励和责任追究。到2023年底,实现农村公路“路长制”对区、街道(乡镇)、村全覆盖,农村公路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