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3月14日电 (周胤伍 蒋迪帆)襄阳市襄城区一名男子近日因为“二次酒驾”被警方行政拘留。
3月11日晚9时许,鼓楼警务平台民警在襄城区庞公路段开展酒后驾驶机动车专项违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名出租车司机有酒后驾车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一步检测,结果为4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司机胡某称,自己中午和朋友一起吃饭时喝了点酒,以为晚上“酒散了”便自行驾车营运,没想到在载送乘客的路上被警方当场查获。
当执勤民警要求胡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时,胡某却犹犹豫豫、不肯出示。民警调查后发现,胡某2019年7月就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依法查处过,当时他开的是非营运小型面包车,没想到胡某这次居然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规定,民警对“二次酒驾”的胡某予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且胡某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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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