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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公安严厉打击危害涉野生动物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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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8日 17:05
2023年04月28日 17:05 来源:中新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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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湖北新闻4月28日电 (王荣)鄂西南的大山,满目苍翠,巍峨险峻,这里不仅是人们旅游的好去处,更是动物们的乐园。恩施州拥有10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和30多处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丰富,监测发现有金丝猴、猕猴、黑熊、豹猫、小麂、小天鹅、鸳鸯、蛇雕、红腹锦鸡、红腹角雉、穿山甲、大鲵等多种国家和省重点保护动物。

  良好的生态环境,离不开监管保护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守护。近年来,恩施州公安机关坚持以“昆仑行动”“清风行动”为牵引,统筹推进各类专项保护行动,对危害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开展源头管控、全链条打击。

  恩施公安护渔忙,水清鱼跃共和谐

建始县景阳镇两村民使用禁用渔网在清江水域景阳河段捕捞水产品,被民警现场查获。王荣供图
建始县景阳镇两村民使用禁用渔网在清江水域景阳河段捕捞水产品,被民警现场查获。王荣供图

  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严打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守护青山碧水,需要多部门齐抓共管。近年来,恩施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起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坚持源头打、水上查、岸上管,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强化重要水域、重点部位巡查,对涉嫌非法捕捞和制售禁用渔具、网具违法犯罪线索,一查到底、绝不放过。

  “神农溪流域赵家湾水域有人非法捕捞野生水产品!”3月26日,巴东县公安局官渡口派出所接到县农业农村局渔政部门提供的线索后,立即联合长航公安在该水域布控蹲守,并于当日凌晨2时许,将正在非法捕捞野生鱼虾的赵某、李某查获。现场查获非法捕捞工具6副,渔获物29.9公斤,冷冻渔获物14.1公斤。

  3月16日,为谋求非法利益,巴东陈某、黄某、朱某、张某驾驶小型客车运载冲锋舟,从巴东县城窜至沿渡河镇,驾驶冲锋舟在神农溪姚家滩水域,用活泥鳅打窝作钓。被民警当场查获,现场查获未使用的活体泥鳅32尾,翘嘴鱼、红尾鱼84.4公斤。

  捕鱼本无罪,但“非法”捕鱼不可为。三峡库区恩施州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咸丰忠建河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宣恩白水河大鲵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长江巴东段、清江恩施段等水域是明令禁捕区域,每年春季更是各种鱼类繁殖盛期,但总有少数人为谋取个人利益,抱着侥幸心理顶风作案,以身试法,非法捕鱼,最终致使自己被“捕”。

  珍稀动物惨落难,警民齐心同救助

建始梁女士将捡到的鸳鸯送至派出所。王荣供图
建始梁女士将捡到的鸳鸯送至派出所。王荣供图

  “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随着恩施州森林生态、湿地保护质量逐年提升,除生活居住在恩施的百姓群众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变好带来的红利外,物种的多样性也随之增加,金丝猴、中华秋沙鸭、小天鹅、鸳鸯、黑冠鹃隼、蛇雕等重点保护动物的身影也时常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得益于宣传力度、幅度、广度的全面提升,群众对野生动物的自觉保护意识也明显增强。

  3月25日,建始梁女士和儿子散步时发现一只腹部受伤无法飞行的“野鸭”,疑似为保护动物,便将其抱到派出所求助,经林业部门鉴定,受伤的“野鸭”为雄性鸳鸯,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民警为其提供了水、食物,对其受伤部位进行清理消毒,在精心照顾一晚后将其送至林业部门救治处理。

  3月14日,利川市公安局团堡派出所民警通过摸排走访,发现牛栏坪村村民屈某家中饲养有一只颜色鲜艳的“大鸟”,经林业部门确认,“大鸟”正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腹锦鸡,民警当即将屈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屈某此前用竹筐套得该锦鸡,随后一直将其圈养在家中至今。目前,该锦鸡已被民警移交林业部门救护。

  3月7日下午,恩施市公安局七里坪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非法售卖野生蟾蜍,遂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涉案路段拦下可疑车辆,查获野生中华蟾蜍900余只。据嫌疑人陈某交代,2月至3月期间,陈某在屯堡乡周边非法收购野生蟾蜍2000余只。

  “野生动物保护是一门涉及多领域的交叉学问,我们亦是在办案、宣传的过程中不断学习认识。”恩施州公安局森警支队副支队长皮华表示,“衷心呼吁广大群众呵护野生动物、爱护生态环境,让保护野生动物成为社会自觉,共同守护和谐美丽的生态家园。”

  野生动物有法护,非法狩猎万不行

沙地派出所起获向某在山林中布置的捕兽夹。王荣供图
沙地派出所起获向某在山林中布置的捕兽夹。王荣供图

  “他在春沟村河边田坎上边走边张望,手里拿着个黑色外套,里面还包裹着什么东西。”3月22日,咸丰县公安局曲江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行迹可疑男子,随即驾车跟随该男子乘坐的越野车进行观察,当该车行驶至高乐山镇大坝路段等红灯时,民警迅速下车将其截停进行盘查,在其车内查出气枪、野鸡等违禁物品。“没得事搞,我们就想出去搞点野货吃哈。”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徐某、高某对其非法狩猎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月底,恩施市公安局沙地派出所收到上级下发线索,辖区秋木村村民向某曾购买了捕兽夹5套。3月27日,向某被沙地派出所抓获,民警在其家的二楼阁楼内搜查出铁质捕兽夹2个,在其房屋侧面山坡搜出钢索套2根。经讯问,向某供述其在三岔乡马尾河西侧的二磴岩上还布置了3套捕兽夹,担心捕兽夹伤到村民,民警立即通知沙地乡林业站工作人员、秋木村工作人员,一同来到二磴岩河岸上,将向某在山林中布置的3套捕兽夹起获。

  3月6日,来凤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革勒车镇桐麻村村民吴某非法使用电网,吴某在该村青岗岭、葫芦田等地山林中私拉电网用以猎捕野猪、野鸡等野生动物,“我知道拉电网危险,我在电网旁边搭了个铺,就是怕电到人。”吴某供述已使用电网电死三头野猪供自己食用。

  “前几年我们还遇见过用电网打野猪,不小心将自己打死的案例,太危险了!”来凤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民警肖继军说:“另外,为饱一己‘食’欲,甘冒‘法律’之大不韪,最终只能后果自食!野生动物是受法律保护的,我们将持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依法严打非法猎捕行为。”

  保护野生动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长期性工作。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并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今年一季度,公安部部署开展“昆仑2023”专项行动,将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列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

  一直以来,恩施州公安机关致力于在工作中提高野生动物保护的科技“含金量”和法治“含金量”,坚持“宣传先行、打防结合、救助紧跟”的工作举措,配合林业部门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以宽严相济的法律政策保障,力争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生态效果相统一,守好生态“底线”,护好人与自然共生共存的“生命线”,做好“碧水蓝天净土”的忠诚卫士。(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