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11月25日电 (徐大发 邓昌林)近日,湖北通山县大畈镇板桥村村民王义绪来到农商行领取了医疗救助款23415.38元,缓解了眼下家人医疗费用难题。
王义绪妻子阮望桂患有“心动过缓”疾病,今年检查又确诊为心脏恶性肿瘤,累计花去医疗费11.24万元,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一家人一筹莫展。村委会了解情况后,及时将他们纳入了监测户,通山县医保局按政策对其爱人一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了申请救助,救助金额23415.38元。
今年来,通山县医保局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医疗保障政策落实落地,通过三招解决了城乡居民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医难题,防止山区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一个不落,应保尽保。通山县医保局对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提交的脱贫人口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名单“照单全收”,对新纳入的特困、低保、监测对象,逐户逐人落实参保工作。2023年元至10月,全县脱贫人口参保8.13万人,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2.57万人,落实资助资金1860万元,实现了全县脱贫人口及农村低收入人口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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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预警,防止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对稳定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当年累计发生医疗费用支出超过我市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即10008.5元)的人员纳入因病返贫预警范围。对普通城乡居民当年累计医疗费用支出超过我市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即20017元)的人员纳入因病致贫预警范围,每月定期向乡村振兴部门和民政部门推送。元至10月,共推送预警数据2325条,县乡村振兴局新纳入监测对象93户,344人。县民政局新纳入特困3人,城乡低保320人,纳入临时救助317人,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发生。
三重保障,提升医保待遇。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及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包括倾斜救助、依申请救助)三重保障。农村低收入人口县域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特困对象接近100%,低保90%左右,监测对象80%左右,稳定脱贫人口稳定在70%左右,实现了阶梯式医保待遇。
同时对县乡村振兴部门、民政部门新认定为特困、低保、监测对象等农村低收入人口的,从其身份认定的时间节点起,向前推12个月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依申请救助范围,救助比例65%-100%。元至10月,合计依申请救助320人,救助金额539万元。(完)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