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1月9日电 (柯国强)第四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前夕,1月9日,咸宁市通山县警方举行警车发放仪式,一次性将新购置的14辆警车,统一配发到基层所队。
一直以来,通山警方始终坚持“群众第一、基层第一、民警第一”理念,从细处着手、从实处着力,做到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不断将爱警、惠警、暖警措施落到实处,温暖了警心,激励了斗志。
此次为基层所队配发警务车辆,彰显了该局党委从优待警的有效举措,体现了组织的关怀与温暖,必将为基层所队强化打击犯罪能力、提高快速反应速度、提升服务人民群众水平提供坚强的支撑。
活动要求,全体公安民辅警要把组织的关怀厚爱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强大动力,真正做到物尽其用,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要提高执勤办案能力,进一步强化担当、履职尽责,全面提高基层民警执法执勤效能,为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提供坚实保障;要常抓车辆安全管理,把行车安全放在重中之重,严格规范安全用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无证驾驶和公车私用,充分展示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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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