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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打响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中新网湖北
2024年12月17日 16:32
2024年12月17日 16:32 来源:中新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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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湖北新闻12月17日电(记者 郭晓莹)记者17日从宜昌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正式打响。

新闻发布会现场。吴延陵 摄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今年冬季(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宜昌市降水偏少,气温较常年同期略偏高,大部时段空气静稳,平均风速较低,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但是会有阶段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生,其中较强冷空气可能发生在12月底至1月上旬、1月下旬至2月上旬,强冷空气会带来明显的降水和大风天气,空气污染气象条件会有阶段性转好。

  按照省、市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安排,今年宜昌市将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工业污染治理。加快推进水泥熟料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华新水泥(宜昌)、华新水泥(秭归)改造项目开工、葛洲坝当阳水泥2#窑线完成主体项目建设。继续推进陶瓷、玻璃、磷化工行业综合整治,完成铸造行业43项问题整改,开展燃煤热风炉、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等落后设备淘汰,全面完成459个年度大气治理项目及“五个一批”治理年度任务。

  二是实施移动源污染监管。推进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淘汰。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典型案例整改及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执法检查,通过电子监管平台、监督性监测等手段,持续开展机动车达标监管,推进维修企业污染治理及重点行业清洁运输。

  三是开展面源污染管控。完善城区工地联合监管机制,重点监管站点周边3-5公里范围内工地。强化秸秆焚烧隐患的识别预警和清运处置,持续开展无人机巡飞、第三方巡查,坚决遏制露天焚烧。推进宜都市、夷陵区、点军区腊制品集中熏制试点。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烟花爆竹燃放和流动商贩等非法销售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城区餐饮服务行业环境污染防治。

  四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与气象部门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适时启动应急响应。严格执行陶瓷、水泥、铸造、砖瓦窑、石灰窑等重点行业的“三级管控”,为重污染天气应对腾库扩容。加强执法监管,严格查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等上环境违法行为。

  秋冬季攻坚行动期间,宜昌市生态环境部门将严格落实全员包保制度,通过“四不两直”现场核查、视频电话抽查、在线监控等方式对企业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派出第三监督帮扶组进驻宜昌市持续开展帮扶工作,指导宜昌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当日公安部门还对《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进行了解读。该规定明确了禁放区域和时间,将西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所有区域、西陵峡口至猇亭区与白洋镇接壤处的长江水域,点军区、高新区管委会、夷陵区部分区域划定为禁放区。在禁放区内,全年任何时段禁止生产、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该规定还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规范了具体处罚措施。

  据介绍,与2015年实施的规定相比,现行《宜昌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增加了重污染天气防治条款,明确了禁放区以外区域在重污染天气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时段以重污染天气预警或解除公告为准。(完)


【编辑:丁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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