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3月20日电(吴道敏 颜红军)为有效防范化解春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持续维护全市交通安全稳定向好的态势,洪湖交警持续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
两人酒驾不悔改 二次酒驾被拘留
3月5日,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查处了两名二次酒驾违法行为人。
当日19时许,执勤民辅警在临时流动检查点对鄂DV**X7小型轿车驾驶员胡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66mg/100ml,涉嫌酒驾。经查,胡某曾于2016年因酒驾被该中队处罚。
当日20时许,执勤民辅警在城区沿江路与复兴路交叉口将正欲转弯的鄂AB58**8小型新能源轿车拦停,对驾驶员肖某进行呼气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同样涉嫌酒驾。经查,肖某于2015年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此次属于二次酒驾。
洪湖警方依法对胡某、肖某两名违法行为人分别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禁驾两年、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酒后侥幸开小车 碰到交警仍狡辩
3月7日晚,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在沙口镇船厂路段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起酒驾违法行为。
当日14时31分,该中队在沙口镇船厂路段设卡检查过往车辆。一辆车牌号为浙C3***3的小型轿车在接近检查点时行迹异常,引起执勤民警注意。民警立即上前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当驾驶员张某摇下车窗时,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面而来。民警随即对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达到57mg/100ml,构成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张某起初试图狡辩,在面对检测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后,张某最终承认了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
该中队当场依法对张某的酒驾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
酒驾上路打瞌睡 一头撞上电线杆
近日,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在出警处置一起交通事故时,查获一名饮酒后驾车肇事司机。
3月16日早上6时许,该中队接群众报警称,在新滩镇张家地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鄂AG***C小型轿车撞向路边电杆,车辆受损。接警后,中队值班民辅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处置。
经调查,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谢某身上有酒味,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58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据谢某交代,当天凌晨3时许,他和朋友一起喝酒后驾车回家,谁知行驶途中打瞌睡,致使车辆撞向路边电杆。
该中队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谢某给予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六个月并记12分的行政处罚。
缓解疲劳喝白酒 醉驾途中被查处
近日,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在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中,查获一名涉嫌醉驾的违法行为人。
3月17日晚,行为人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普通三轮摩托车行至乌林镇黄蓬桥路段时,被该中队执勤民辅警查获。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100mg/100ml,涉嫌无证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且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卫生院抽取静脉血样,并送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据了解,当日19时许,官某与朋友在乌林镇朋友家中吃晚饭,喝了白酒。21时许,官某独自开车返回鱼池棚,行至乌林镇黄蓬桥路段时被交警查获。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完)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