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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山荣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中新网湖北
2025年12月25日 17:24
2025年12月25日 17:24 来源:中新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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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湖北新闻12月25日电 (胡传林 唐成 金珂如)2025年生态文明论坛25日在北京举行,湖北通山县被生态环境部正式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协同共进。

  近年来,通山县深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高颜值呈现、民生高水平提升,先后斩获全国首个碳交易试点县、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多项国省级荣誉。其隐水河小流域治理模式在全省推广,国土绿化工作荣获“全国绿化奖章”,荒山绿化面积位居全省第一,此次获评标志着该县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通山县以科学规划锚定绿色航向,编制《通山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3—2030年)》,明确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等六大领域38项重点任务;出台《通山绿色崛起建设考核办法》,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全县综合考评体系,考核结果直接与领导干部任用、生态补助资金分配挂钩,由县环委会牵头组建专业考核小组,层层压实责任。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该县“十四五”以来累计投入147.91亿元实施系列生态工程:0.8亿元中央资金用于梅田河、厦铺河、富水湖水生态修复;2.16亿元地方资金推进隐水河小流域综合治理,谋划实施的38个项目获省市高度认可;1.3亿元完成24家非煤矿山生态修复,修复面积达8790亩;完成荒山绿化2.06万亩,森林覆盖率提升至66.7%,稳居全省前列。

  为筑牢生态本底,通山县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严格落实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及长江十年禁渔要求,统筹推进黑臭水体整治与船埠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三禁四治”行动。“十四五”以来,全县生态环境质量连续三年位居全市首位,当前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4.5%、PM2.5平均浓度28微克/立方米,均居全市第一;1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国控、省控、市控、县控水质断面达标率均达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超100%。

  生态赋能发展,民生福祉提升。通山县成功培育“大畈枇杷”“九宫山茶”“通山黄精”“闯王砂梨”等区域公共品牌,2025年全域旅游接待游客突破800万人次,综合收入超45亿元,实现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的高效转化。

  下一步,通山县将以此次创建为契机,深化“两山”理念实践,锚定“经济发展高质量、生态环境高颜值、民生幸福高水平”目标,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建设经验,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通山力量。(完)


【编辑:刘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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