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6月5日电 (武一力)为推进湖北省烟花爆竹全链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震慑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湖北省公安厅4日公布了一批打击查处涉烟花爆竹典型案例。
2025年12月,张某满伙同李某银、刘某财、杨某生、叶某淼等人组织雇佣工人,租用赵某红位于湖北襄阳樊城区一空置羊棚作为生产车间,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该团伙非法购进烟花爆竹原材料,配置烟火药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谋取利益。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
2026年2月12日,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在武汉黄陂某仓库内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537件。经查,易某平未经依法许可,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地点非法存储大量烟花爆竹,存在较大的燃烧危险,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易某平涉嫌危险作业罪,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
2026年2月27日,秭归县公安局根据举报线索,在王某某家中查获烟花爆竹3350件,价值约30万元。经查,王某某夫妇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外省大量非法购进烟花爆竹非法销售。二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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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6日,湖北省公安厅交管总队高警二支队阳新大队民警在黄沙铺镇高速口检查时,发现沈某驾驶的某轻型厢式货车内装载大量烟花爆竹。经查,沈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运输135件烟花爆竹。目前,沈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湖北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高危易燃易爆物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均属违法行为。广大民众应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线索。(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