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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丰推进城市更新国有建设用地协议出让改革试点
中新网湖北
2026年11月03日 15:38
2026年11月03日 15:38 来源:中新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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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湖北新闻11月3日电 (金家田)今年以来,咸丰县紧扣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试点部署,聚焦存量、低效、闲置土地,扎实推进城市更新国有建设用地协议出让改革试点,以制度创新破解山区县城建设用地碎片化、零星地块权属复杂、存量资产长期“沉睡”等难题。

  咸丰县城山环水绕、平地稀缺。针对土地碎片化突出、个案推进易生随意性等问题,咸丰县首先立起改革“总纲领”,印发《城市更新国有建设用地协议出让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适用范围、工作内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对“什么情形可以协议出让、按什么程序办理、由谁来监管”作出制度安排,使改革从一开始就处在可预期、可复制的规则轨道上。

  方案既立,底数摸排随即展开。咸丰县系统开展存量建设用地拉网式排查,重点核查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用地,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三旧”改造项目地块,建立“一地一策”台账和动态更新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全县梳理项目158个,其中政府存量闲置资产56宗,涵盖20余个停车场、老电影院片区、民族实验学校零星边角地等具体地块。通过国有土地综合利用“一张图”,每一宗碎片化土地有了可追溯、可匹配的数据坐标。

  在操作规则上,咸丰县按照单一意向主体、城市更新开发利用、城市更新资产盘活、土地使用权续期四类情形,逐一细化协议出让的适用范围、办理程序和地价规则,避免不同成因、不同权属、不同利用方向的地块被塞进同一套流程。同时,协议出让并非“一协了之”,咸丰县同步收紧流程闭环,落地季度巡查、开竣工申报核验制度,压实多部门协同监管责任,逐步形成“事前规范、事中管控、事后监管”的链条。目前已出台规范协议出让工作和供后监管两项制度文件,改革的“四梁八柱”从纸面进入运行。

  为推动试点落地,咸丰县政府召开专题推进会,住建、财政、发改、税务、司法、园区管委会等单位协同参与,围绕地块权属复核、配套制度报审、并联审批优化、风险防控等重点任务破解堵点难点,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从政策脉络看,咸丰的探索并非孤立的地方试验。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城市更新中过渡期满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可采取租赁或协议出让方式。湖北省亦将“城市更新国有建设用地协议出让改革”纳入优化营商环境试点框架,鼓励地方在存量盘活上探路。咸丰以山区县城的真实约束为样本,把省级部署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流程,其价值不在于政策突破的“尺度”,而在于落地转化的“精度”。

  改革成效首先体现在机制层面。咸丰县以拉网式排查和“一地一策”台账为基础,将零星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存量地块纳入“一张图”管理,使分散地块由底数不清转为可识别、可匹配、可监管;以《实施方案》和两项制度文件为支撑,按四类情形细化协议出让规则,并同步落实供后监管要求,形成闭环。当前,存量地块进入城市更新流程的路径更清晰、规则更可依、监管更闭环,随着后续试点案例做实和项目推进,制度红利将逐步转化为城市更新实效。

  下一步,咸丰县将把重心放在数据成果优化、制度流程完善和试点案例做实上。对山区县城而言,土地要素保障的潜力不在于增量扩张的规模,而在于存量激活的效率。咸丰县试图用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协议出让规则,把“边角余料”转化为城市更新的有效供给,为同类县域提供观察样本:空间约束越紧,制度设计越需要走向精细。(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