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纪检监察机关近两年为104名民警澄清正名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1日 08:43 来源:中新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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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湖北新闻6月11日电 (杨保华)“纪检监察机关为自己正名,让我如释重负。同时也充分说明我们民警只要依法依纪按程序办事,在执法中就没有后顾之忧。”近日,湖北民警陈泽冰回想起被诬告的经历,仍然难掩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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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湖北省公安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陈泽冰被诬告一事,是湖北纪检监察机关为公安系统督察民警澄清正名的首例案件。
2020年11月26日,公安县公安局督察大队接到毛家港镇居民肖某举报,称斗湖堤派出所民警李某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要求对李某进行问责。陈泽冰会同法制大队组成专班,对办案过程进行核查。最终,督察专班认定:民警李某在办理肖某与人互殴案件中,办案程序合法合规,肖某举报反映事项不属实。
在督察专班核查时,肖某心生不满,向公安县纪委监委举报,认为陈泽冰包庇办案民警李某。
公安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八纪检监察组对肖某举报事项细致核查得知:陈泽冰认定肖某毁坏他人财物,需依法治安拘留三天,让肖某怀恨在心。陈泽冰在核查肖某互殴案件中,掌握证据充分,秉公执法,作出的处置决定合法合规。肖某的举报属恶意举报。
今年4月30日,在湖北省公安县公安局机关纪委和警务督察大队联合党支部会议上,县公安局机关纪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陈泽冰澄清正名。
数据显示,自2019年2月《湖北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澄清正名工作实施办法》施行以来,湖北省各级公安机关维权办累计向104名“含冤”民警发放《维权正名通知书》,为他们澄清正名、当好后盾。(完)
(编辑:裴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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