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7月11日电 (董子川 毛加胜 李蕊)近日,襄阳市樊城区家政行业集体合同正式签订,不仅解决了行业内的诸多痛点,更是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家政服务人员、家政企业、雇主三方的权益。
乱象待整治
樊城区家政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魏巧玲介绍,目前襄阳有家政从业人员近3万人,据行业用工信息统计,每季度签订各类用工协议5000—6000份,主要岗位需求有保姆、保洁员、月嫂、育儿嫂、钟点工、居家养老护理员、医院病人护理员等,工种杂、人员杂、工期杂,不可避免产生各种问题。
魏巧玲表示,没有集体合同,没有统一的规章制度,职工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雇主也对合同的规范性产生疑问,很多时候很难讲清楚道理。
对此,在市总工会、樊城区总工会的鼓励和指导下,樊城区家政行业工会联合会决定通过集体协商的方式,为家政工争取应得的权利。
“襄阳家政行业企业众多,人员流动性强,各方权责不明晰,整个行业规章制度不健全,存在一定乱象。”樊城区总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张险峰说,“集体协商是企业、家政工、雇主三方都非常期待的事情。”
协商达共识
从2022年初开始,市总工会、樊城区总工会组建团队,走访樊城区及部分其他县(市、区)大大小小的家政公司,听取一线家政工的心声,搜集了大量一手资料,从最基本的工资待遇、休息时间,到更为复杂的技能培训、职业发展,甚至是如何处理雇主家庭的特殊要求,每一个细节都力求做到公平,在此基础上,组织了多轮集体协商。
然而,协商过程并非一帆风顺。由于家政行业的特殊性,涉及多方利益,协商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分歧和争议。
“我们作为打工人,希望能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目前整个家政行业基本都是中介模式,绝大部分家政工只能签订服务协议,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遇到雇主克扣工资的情况,我们一点儿办法也没有。”职工方代表陈明会说。
“企业也很头疼,现在行业以中介模式为主,一个家政工可以在多个家政公司登记,难以管理;另一方面,经常有家政工通过公司接单后,找理由取消订单,再以个人身份接私单。”樊城区家政行业协会副会长刘玉红说。
最终,在市、区两级工会组织的指导下,企业、职工双方代表始终保持积极的态度和开放的姿态,先后进行7次讨论和协商,最终就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保福利、职业发展与培训等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
双方首席代表在樊城家政行业集体合同上签字盖章,这是樊城区首份家政行业集体合同,标志着樊城区家政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取得突破性成果。
该集体合同的签订,大幅提升了育婴师、月嫂、护理工、家政员、保洁员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明确了企业、雇主对家政工的职场职业防护主体责任,覆盖了47家家政企业,惠及2万多名家政工。
“樊城区总工会将继续扎实开展各行业各领域的集体协商工作,以能级协商为重点,促进集体协商工作扩面提质增效。”樊城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金荣说。
撑起“保护伞”
“集体合同内容涉及方方面面,特别是对家政工的身心健康十分关注,要求雇主提供家政服务对象健康状况证明,避免因传染类疾病、精神类疾病给家政工带来职业风险。在订立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时,加入了防止家政工职业危害等事项,促进整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张险峰说。
金牌月嫂、月嫂培训师柴红注意到,集体合同明确了家政行业主要岗位、工种最低薪酬标准,其中,拥有1—5年经验的初级月嫂月薪为6000—6500元;而作为有5—10年经验的金牌月嫂,月薪为9000—9500元。
“这次集体合同的签订,让我们的收入和技能水平挂钩,技能水平高,工资就高,一目了然,方便客户选择,也不用我们费劲解释,我们干得更有底气了。”柴红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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