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7月16日电 (冀鹏飞)“《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编重大问题研讨会”13日在武汉开幕。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共同承办。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指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已进入统筹集成和重点攻坚的关键窗口期,亟需在凝聚共识中深化制度构建,在多元协同中精研条文安排,并强调立法是利益协调和价值平衡的艺术,唯有汇聚各界洞见、锚定治理所需,方能以高质量法典回应社会关切、统筹多元诉求、服务发展大局。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侯振发提出,面向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这一重大战略任务,法学共同体应当以更为宏阔的理论视野、更为深入的实践参与,推动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为建设教育强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栾永玉认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需要融合视角和协同智慧,生态文明研究亦当循此路径,在学科交叉基础上推进范式更新与问题突破的同时,需要进一步把握主流问题,想在前、研得深、究正果,争取更多、更新、更有价值的转化成果。
主旨报告环节,吕忠梅作了题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重点问题”的主旨报告。吕忠梅指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提请审议标志着编纂生态环境法典这一政治决策和立法任务已进入关键阶段。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是草案的重大创新,但绿色低碳发展编现行立法基础相对薄弱,须以“编订纂修”结合“集成升华”。生态环境法律责任体系化是当前法典编纂中的重要议题,法律责任编的设计应进一步厘清法律责任的基础理论问题,并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律责任特殊性进行归纳与提炼。
两天时间里,来自全国各大高校、期刊界、出版界、科研机构以及实务部门的140余位专家学者围绕《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编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研讨。会议研讨成果将系统整合并专题呈报至立法机关,以期助益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为法典草案的修改完善提供智力支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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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