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8月15日电 (刘婷 刘睿)从巡回审判深山解纷,到补植复绿山河焕新,再到法治课堂浸润民心——8月15日,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之际,十堰市房县法院以“枫桥”式生动的生态司法实践,让“两山”理念在审判足迹中发挥实效。
验收修复成效:荒山复绿见证司法担当
为贯彻落实“两山”理论,确保生态修复效果,房县法院联合检察院、林业局赴红塔镇塘溪村,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生态修复效果开展“回头看”。
现场可见,昔日因非法占用、失火毁林而裸露的山头,如今新木成林、郁郁葱葱。林业技术人员现场评估树苗成活率及生态功能恢复情况,确认达到补植复绿标准。涉案当事人按修复协议持续管护,承诺“还清生态欠账”。
此举延续房县法院“惩治+修复”特色机制。近三年,法院通过120件环资案件推动修复林地89.61亩,探索“劳务代偿”“碳汇补偿”等多元责任承担方式,让司法判决从“罚”到“修”落地生根。
巡护青山溪河:联动机制筑牢法治防线
近年来,房县法院持续将巡回法庭设在村民家门口,公开审理各类环资保护案件。当法槌敲响在青峦叠翠间,这些“行走的法治课堂”见证着用小案讲好大道理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具体实践。
定期巡回审理、巡查山林水域,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环境损害和资源破坏行为的发生,是司法护航绿水青山的主要方向。在五台山国家森林公园、野人谷保护区等生态要地,房县法院启动专项巡护行动。活动依托房县法院已建立的4个巡回法庭、3个生态保护基地网络,生态保护法庭干警沿河道清污护岸、入林区排查火险,在重点区域增设“全域禁猎”“公益林保护”警示牌,并向村民发放案例手册,以非法狩猎获刑、毁林种烟追责等身边典型案例释法。
保卫绿水青山,惩罚从来不是目的。接下来,房县法院将推进建设“森林法官”长效机制,建立“法官+林长”协同体系,并通过发布《森林资源保护督促令》等,在生态破坏初期及时介入。例如,对非法占用林地行为,责令行为人限期恢复植被,并将补种复绿效果纳入量刑考量;在全县林长制公示牌嵌入“森林法官”联络信息,推动司法保护从“事后惩处”转向“前端防控”,让“司法绿盾”直达山林“最后一公里”。
普法进园入心:凝聚全民守护生态共识
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前夕,房县法院将环保课堂搬进半岛湾公园绿道凉亭,开展沉浸式普法。干警以展板图解失火毁林、非法狩猎等真实判例,揭露“烧荒引火判缓刑”“猎捕麂子担刑责”的沉重代价;同时发放生态保护宣传手册,提供“垃圾分类维权”“举报污染渠道”等实用指引,现场答疑20余人次。延续“以案释法”传统,法院干警将生态智慧融入宣讲,把“砍几棵树是小事”的认知误区转化为“每片山林都是我们家园生态屏障”的集体共识。活动当天发放资料100余份,推动绿色生活方式从理念到行动。
从补植复绿的山川蜕变,到巡回审判的槌声警示,再到公园普法的细语浸润——房县法院以司法之力勾绘“南山有木,沐法凝晖”的生态长卷。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未来,房县法院将深化“森林法官工作室”建设,拓展碳汇修复等新路径,让“两山”理念与实践在司法守护中续写新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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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