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新网湖北 > 荆楚各地
湖北省检察院评议组赴咸丰开展听庭评议活动
中新网湖北
2026年09月12日 13:54
2026年09月12日 13:54 来源:中新网湖北
分享到:

  中新网湖北新闻9月12电 (魏唯)近日,湖北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苏永胜率评议组赴恩施州咸丰县,对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听庭评议活动。咸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张弘弦参加活动。

  庭审现场,公诉人紧扣案件事实与争议焦点开展法庭讯问,围绕证据证明内容有序举证质证,对辩护意见及时予以回应,并结合在案证据和法律规定,从事实认定、证据分析等方面深入发表公诉意见,适时开展法庭教育。

  庭审结束后,评议交流会在咸丰县检察院举行,评议组结合庭审表现及法律文书进行点评,在肯定庭审规范有序、准备充分的同时,针对办案细节与履职能力提升提出了意见建议。“案件办理精准,环节衔接紧密,公诉人语言表达严谨。”“庭审整体效果较好,但文书细节上还可以进一步打磨。”评议组成员结合自身办案体会和庭审情况,围绕审查指控、庭审表现、讯问提纲、举证质证、事实认定、证据分析、文书制作等方面开展精准点评,并提出优化改进意见。

  苏永胜在总结点评时指出,本次庭审整体规范,庭前准备、庭审指控、举证质证以及法庭教育等环节衔接良好。他强调,下一步要在精细化办案和庭审综合能力提升上下功夫:一要夯实庭前基础。坚持高质效办案,全面审查证据,规范文书和证据表达。准确把握证明目的,做实举证质证提纲,围绕起诉书指控统筹示证顺序,确保证据体系完整清晰;二要增强答辩逻辑。运用“总—分—总”结构,聚焦争议焦点,精准归纳、逐层论证,回应有力且不与公诉意见重复,做到法理情有机融合;三要提升庭审效果。合理把握法庭教育尺度,突出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语言平和通俗、避免过度铺陈;加强庭审交流,把握节奏、突出重点,规范表达并增强感染力,展现国家公诉人良好形象。

  张弘弦表示,下一步将认真吸收评议意见,强化实质化审查。严格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质效标准(试行)》《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效标准(试行)》,坚持穿透式审查,依法用好退回补充侦查等手段,确保事实认定准确、证据链条完整;抓实高质效办案。统筹庭前、庭审和延伸治理,把认罪认罚、庭审预案做在前,提升举证质证辩论能力;结合办案做好司法救助、检察建议等工作,推动个案办理向机制完善、促进治理延伸;加强高素能建设。把听庭评议作为常态化岗位练兵抓手,聚焦审查、出庭、监督全链条能力,通过观摩评议、复盘总结等发现短板、补齐弱项,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刑检队伍建设。(完)


【编辑:刘莉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