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9月18日电(周家羽)“以前从这儿过路,都要捂着鼻子跑,现在水变清了,也不臭了,晚饭后还能顺着沟边散散步。”9月17日,湖北省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到该县容美镇九峰桥排水沟渠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附近居民望着焕然一新的排水沟渠,由衷感慨道。
|
居民口中的这条排水沟渠,属城区核心小微水体,兼具排涝、生态景观功能,从九峰桥一直延伸到跳鱼坎,城区段全长约5公里,是容美镇重要的城市防洪排涝“动脉”。然而就在几个月前,这里还是另外一番景象:沟渠内垃圾、碎石堆积、渠体淤堵,水生植物疯长,部分河段水面漂浮生活垃圾,排水口淤积堵塞,水体发黑发臭;周边还存在企业违规取水等问题,路过的居民掩鼻绕行,恶劣的水环境成为萦绕在群众心头的一桩烦心事。
今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为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更加系统、权威的法治依据。鹤峰县人民检察院的公益诉讼检察官认真研习法典中关于小微水体保护、水资源管理、公益诉讼监督的相关条款,以此为法律遵循开展案件办理,通过实地踏勘、溯源摸排,全面查清沟渠污染、违规取水等系列问题症结。该案问题复杂、涉及面广,并非单一部门职责所能解决。为避免治理碎片化、整改走过场,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坚持“一事一策、分责督办”,厘清各部门监管边界,针对案件不同情况分类处置:向住建、水利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整改;与环保部门开展诉前磋商,沟通治理思路,凝聚治理合力,共同推动沟渠沿岸污水收集、渠体淤堵黑臭、渠内违规取水三大核心问题系统整治。
收到检察建议后,住建、水利部门高度重视,立足自身法定监管职责,主动认领问题、压实整改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结合磋商意见同步落实监管举措。一场针对排水沟渠的综合治理行动正在全面铺开。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鹤峰县分局第一时间嵌入监管链条,安排执法人员分段徒步巡查建档,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水质核心指标并出具报告,向县住建局下达水环境问题督办提示,明确整改时限与标准,为系统治理提供专业支撑;县住建局聚焦渠体淤堵、水体黑臭、排水不畅等核心问题,展开了一场“刮骨疗伤”式的全线整治。拆除上游3处封堵围挡,科学调度水流,实现渠体活水贯通;修整渠底坡度、疏通10处关键堵点,恢复渠道标准过水能力;系统推进沿线10处居民区开展污水治理,共建设井盖138个、管网4606m;清理渠体垃圾1.5t、淤泥6000m?,保洁水域面积18000㎡,彻底清除渠内淤积杂物、顽固水草。生态环境部门分阶段现场复核并留存对比影像逐项销号,目前该通道全域消除死水淤积与浮萍覆盖,行洪断面达标,内源污染基本清零。县水利局则针对沿线企业违规取水违法行为从严履职、举一反三。依法责令违规取水企业拆除取水设施,并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对全县86家重点用水主体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并处置3起无证取水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补齐审批手续、规范用水行为,同步强化法治宣传、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遏制非法取水乱象。
鹤峰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之力,督促多部门协同共治,让这条昔日黑臭淤堵的沟渠重归清澈通畅,后续还将建设生态步道、滨河公园,切实改善周边群众人居环境,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水环境治理带来的变化。(完)
【编辑:张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