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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纪委监委通报八起澄清正名和诬告陷害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30日 09:10 来源:中新网湖北

  中新网湖北新闻7月30日电 (易纪轩)今年以来,宜昌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充分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截至6月30日,该市共为150名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严肃处理诬告陷害2人。现将八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对远安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余某某“滥用职权”等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0年12月,有人匿名举报余某某滥建救助站,利用职权在职级晋升中进行权色、权钱交易等问题。经远安县纪委监委调查,县民政局在修建标准化救助管理站时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过程符合规范,救助站建成后发挥了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等作用,不存在滥建救助站的问题。县民政局7名干部职级职务晋升系经过民主推荐、考察座谈、民主投票等确定,不存在利用职权干预职级晋升的问题。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2021年3月29日,远安县纪委监委在县民政局党组会议上予以澄清正名。

  对猇亭区文旅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罗某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0年4月底,有人实名反映罗某某在单位招聘录用过程中,收取信访人保证金1万元,但未被录用,罗某某也不退钱的问题。经猇亭区纪委监委调查,2020年4月8日,猇亭区文旅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后,160个应聘人员中无该信访人参加考试,且罗某某没有担任评委,也没有收受礼品礼金。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1年4月23日,猇亭区纪委监委在区文旅局领导班子会议上予以澄清正名。

  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采花乡长茂司村党支部书记左某某“违反工作纪律、侵害群众利益”等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0年5月,有人匿名反映左某某在主题党日开展过程中弄虚作假,茶丘片区修建公路损坏山林土地严重,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等问题。经采花乡纪委调查,长茂司村支部主题党日严格按照采花乡下发的方案开展。同时查明,2019年,该村茶丘片区新修3条砂石路,村委会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采花乡政府同意,组织相关片区群众召开屋场会,签订零补偿协议书,项目施工方按照方案施工,并通过验收。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2021年4月12日,采花乡纪委在长茂司村两委班子会议上予以澄清正名。5月13日,采花乡对调查结果进行了公开公示。

  对高新区土门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牟某某“违反廉洁纪律问题”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0年12月,有人实名举报牟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拆迁过程中骗取和私分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款等违纪违法问题。经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调查,该土地拆迁补偿款均在群众会上予以公布,并分配兑现给村民。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1年2月27日,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在土门村村民代表大会上予以澄清正名,并对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进行公开反馈,参与反馈的村民代表均表示认可。

  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渔峡口镇枝柘坪村党支部副书记覃某某“滥用职权”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0年12月,有人实名反映覃某某在其姐姐有门面出租和务工收入的条件下,违规将其纳入农村低保等问题。经渔峡口镇纪委调查,覃某某姐姐患有脑梗塞等疾病,基本无劳动力,每年门面出租收入为4500元,2015年其女儿因车祸严重受伤,恢复期间收入骤减。2019年2月,经集体评议,将其纳入农村低保。2021年2月,因其女儿身体好转有稳定收入后,其低保资格被取消。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1年5月20日,渔峡口镇纪委在村两委班子会议上进行了澄清。

  对伍家岗区宝塔河街道党工委书记张某某“不作为”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2020年12月,有人实名举报张某某在处理某小区物业、业委会与业主间矛盾纠纷中消极不作为问题。经伍家岗区纪委监委调查,2020年10月至11月间,张某某带队多次与该小区所在的辖区居委会调解处理纠纷,不存在消极不作为的问题。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1年1月18日,伍家岗区纪委监委在宝塔河街道党工委班子会议上予以澄清正名。

  当阳市庙前镇长春村袁某某诬告陷害案。2020年11月,袁某某反映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曹某某虚报冒领耕地补贴款、乱收费等问题。经庙前镇纪委调查,2017年以来,袁某某因个人利益,多次到当阳市、庙前镇相关部门上访。期间,相关部门多次与袁某某沟通,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袁某某为表达不满,捏造事由诬告陷害曹某某。2021年3月,当阳市纪委监委调查组在长春村召开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大会对曹某某受到的不实举报进行公开反馈澄清。而袁某某在公开反馈后仍多次上访,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严重干扰村两委班子正常工作。2021年3月24日,当阳市公安局庙前镇派出所针对袁某某的诬告陷害行为,予以法制谈话。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都镇湾镇麻池村村民赵某某诬告陷害案。2009年以来,赵某某因不合理个人利益诉求多次上访,经都镇湾镇人民政府、县信访局等相关部门调查后,对其主张的信访事项不予支持。近年来,赵某某通过写信、网上举报等方式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反复举报50余次,经县纪委监委多次核查,赵某某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核查组多次上门反馈。期间,赵某某因多次非法上访,被公安机关多次训诫、行政拘留。有关机关查明,赵某某为实现其不合理利益诉求,缠访闹访、辱骂接访人员,对正常的信访和政府机关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影响。2021年4月29日,因犯寻衅滋事罪,赵某某被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有期徒刑三年。

(编辑:裴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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