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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供水条例》11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1日 16:32 来源:中新网湖北

  中新网湖北新闻11月1日电 (廖宇智 李则明)11月1日起,武汉正式施行《武汉市供水条例》。这是在1995年制定的《武汉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基础上调整制定的一部地方性法规。

  供水是城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利益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此次新修订的《武汉市供水条例》确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联网供水和供水用水服务均等化。

  新条例发布后,停水或检修对市民正常生活带来的不便将大大减少。条例规定:供水单位抢修、更换或者检修供水设施,应当在24小时内恢复供水。24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水的,应当采取临时供水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对二次供水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新条例的发布对此及时做出了跟进,“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保证二次供水设施完好,如未按规定清洗消毒储水设施,造成水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11月1日《武汉市供水条例》施行当天,武汉市水务部门邀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法学专家张宝对新条例作出解读,为各供水企事业单位提供及时的普法培训。

  新条例的施行,意味着市水务部门将供水安全性、均衡性、充分性和便捷性摆在首位,全面围绕城乡一体、一网分片,对全市供水系统进行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接下来,市、区水务部门将继续推进二次供水改造工作、改善农村供水安全重点工程、应急备用水厂及供水网络建设。

  据悉,自“十三五”以来,武汉市的供水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完成中心城区7座水厂和新城区4座水厂新、改、扩建工程,新增供水能力81万吨,供水能力大大提升;全市“供水一张网”有序推进,“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格局初步形成;供水质量有了显著提高,智能化供水平台成形,直接接入全市近5000个二次供水泵房,年底收尾的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将有160万人受益。(完)

(编辑:裴春梅)
关键词: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