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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夷陵区:多措并举学习宣传践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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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5日 15:54
2022年06月15日 15:54 来源:中新网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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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湖北新闻6月15日电 (张国荣 施娟娟)6月11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开展以“文明行为从小做起”为主题的课外实践活动,通过学生这根“纽带”,真正做到文明行为从娃娃抓起,文明礼仪走进千家万户,带动千万个家庭自觉增强文明意识,提升文明素养,共建宜昌文明新风尚。

  宜昌夷陵区积极引导在校学生参与“小小宣讲员 文明进万家”活动,孩子们通过学习《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了解文明行为常识,传播社会文明知识,带动身边家人、亲戚朋友一起加入到文明创建活动中来,让大家都成为文明行为的执行者、践行者。

6月11日,宜昌市夷陵区的孩子们在课外实践活动上阅览《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内容。
6月11日,宜昌市夷陵区的孩子们在课外实践活动上阅览《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内容。

  今年以来,宜昌夷陵区积极宣传贯彻《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把该条例纳入各单位必学内容,并组建宣讲团,广泛开展宣讲活动,形成人人学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各执法单位扎实履职尽责,按照条例规定,严肃追责、严格执法。

  夷陵区各主管单位坚决扛起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责任大旗,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打仗”的心态,全员上阵、全面行动、全力以赴,对照评估清单,强化督导落实,高质量、高标准推动创建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让人民群众享有了更多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宜昌是湖北省首个“全国文明城市”。2011年至今,已连续4次戴上“全国文明城市”桂冠。文明基因已融入宜昌城市的血脉,内化为城市发展竞争的“软实力”。2021年7月,宜昌市召开动员大会,在全省率先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6月11日,“中国民间故事家”刘德芳在夷陵区课外实践活动上以分享民间故事的形式为孩子们宣讲文明行为常识。
6月11日,“中国民间故事家”刘德芳在夷陵区课外实践活动上以分享民间故事的形式为孩子们宣讲文明行为常识。

  《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经湖北省第13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批准,于2021年12月31日开始施行。制定并实施《条例》,为宜昌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提供了必要的法制保障,助力宜昌打造文化之城、志愿之城、好人之城、绿色之城,推动宜昌向更具创建带动力、价值引领力、区域辐射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文明城市范例迈进。

  《宜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出台了若干新的罚则,涉及一些没有明确规定处罚措施,但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不文明行为。例如室内公共场所、交通工具吸烟且拒不改正、随地吐痰、便溺,楼道公共区域堆放杂物,擅自在公共区域设置地桩地锁等。遛犬不牵绳也是问题比较突出的不文明行为,《湖北省物业管理和服务条例》仅对物业区域不牵绳遛犬规定有罚则,《条例》规定对物业区域外其他区域遛犬不牵绳且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完)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