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7月21日电 (吴道敏 熊伟)“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几乎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安全、法律常识,但是仍然有不少驾驶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近日,洪湖交警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中又查获3起酒驾,其中1起醉驾。
![]() |
为友“接风”喝酒 酒驾被拘
7月11日19时许,违法行为人颜某(男,33岁,洪湖市府场镇人,持注销C1驾驶证)为他的一名外地回老家洪湖的好朋友接风洗尘,一共七个人相聚一起,把酒话友情,相互诉衷肠。饮酒后无证驾驶号牌为鄂AN1***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洪湖市新堤街道望江路附近路段时,被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82mg/100ml。后经抽血鉴定,颜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77.95mg/100ml,涉嫌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洪湖警方依法对颜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4000元的处罚,其违法行为已及时录入交管平台。
酒司机看“热闹”自投罗网
7月15日上午7时30分,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组织警力在辖区新滩镇街道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百日攻坚”早间行动,发现一男子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摇摇晃晃骑到执勤民警面前,民警顺势将他拦下。经过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该名男子夏某(57岁,洪湖市新滩镇人)的检测结果为73mg/100ml。经调查得知,夏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二轮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等多项违法行为。
经民警询问其酒驾原因时,夏某回答说:“我在街上喝完早酒正准备回家,看见很多交警在路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便骑车过来看热闹,没想到被你们抓了。”
目前,洪湖警方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夏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罚款2750元的处罚。
侥幸心理作祟 撞上“枪口”
7月15日下午5时许,驾驶员周某驾驶鄂DM****东风牌小轿车和朋友一起到新堤街道某饭店吃饭,其间喝了3两白酒、1瓶啤酒。晚上6时30分,周某吃完饭后步行到江边散步,2小时后步行回饭店驾车回家,8时50分,周某驾车行至城区自家门前路段时,被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设置的卡点拦下,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26mg/100ml,紧接着,民警将其带到洪湖市中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结果显示醉酒后驾车,其被带到洪湖警方办案区接受调查。经民警询问得知,周某在知晓饮酒后不能开车的法规,且有过一次酒驾罚款的前科下,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他们吃饭的地点离家很近,况且喝酒已经过去2小时以上,所以坚持自己开车,没料到撞到查酒驾的交警“枪口”上,被逮个正着。
目前,洪湖警方依法对涉嫌醉驾违法犯罪周某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编辑:刘莉莉】